“没想到组织还能重新任用我。”前不久,在从江县委组织部办公室,面对开展任前廉政谈话的纪检监察干部,该县丙妹镇干部赵某说出了心里话,“受到处分时,有委屈、有沮丧、有懊悔,感觉身上有了‘污点’。是组织的多次回访,让我没有放弃自己。”
此前,赵某因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不扎实被免去丙妹镇副镇长等职务。受到处分后,赵某曾一度意志消沉,在多次回访教育下,赵某消除了思想顾虑,工作积极表现,日前被重新任用为丙妹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副镇长。
践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我省纪检监察机关把关爱回访作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内容。省纪委省监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受处理党员开展回访工作的通知,明确开展回访需要重点掌握了解的受处理党员思想状况和精神状态、党组织开展日常教育及处分决定执行等情况,明确要求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区别情况、综合施策,帮助受处理党员提振精神、改正错误,有效发挥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关怀激励作用。
“我们下发通知,目的就是针对此前开展受处理党员教育和回访实践中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和规范这项工作,调动受处理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省纪委省监委相关负责人